崇左市开展环保“基层能力建设年”工作
2016-2-16 1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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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东元电机
在推进环保系统“基层能力建设年”工作中,崇左市各级环保部门强化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全市基层环境基层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014年初,崇左市基层环境监测能力比较薄弱,除扶绥县外,全市其他6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监测业务用房面积不足,技术人员比例偏低,监测仪器和监测车辆配备不足等困难。针对全市环保基层能力现状,崇左市先后印发实施了《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等通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印发实施了各自的能力建设方案,促进崇左市基层能力建设工作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尤其是在人员机构、装备车辆、业务用房等各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能力建设进程。据统计,崇左市开展“基层能力建设年”工作以来,共投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600多万元,根据国家相关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交通工具,添置了一批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和办公设备,并对业务用房进行了规范化改造,有效地改善了工作条件。
环境监察工作是环保基层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崇左市提前制定全市关于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并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制定达标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完成时限。通过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两年来的努力,全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均通过了标准化验收;7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部通过了标准化验收,成为广西第一个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验收达100%的地级市,环境监察工作水平处于广西前列;在乡镇方面,全市79个乡镇(街道办)设置了国土规建(划)环保安监所(站),落实了乡镇政府分管环保的领导。此外,崇左市还成立了崇左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扶绥县环境应诉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扶绥县县域经济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江州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4个环保机构,7个县(市、区)环保局全部落实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股室和人员,全市环境应急能力、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固废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环保基层能力建设涉及人员编制、整合资源等,需要部门加强联动,合力推进。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崇左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全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计划,对各县(市、区)环保能力建设工作实行局领导帮扶全覆盖,并成立崇左市基层环境监管能力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县(市、区)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多次到各县(市、区)进行协调,协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支持县级环保部门开展能力建设工作。在推进环保基层能力建设工作过程中,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在人员、政策和资金安排上加大了支持力度,帮助环保部门解决了实际困难。经编制部门审批,崇左市有6个县(市、区)的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均升格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调动了基层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了环保基层队伍。此外,环保部门加强基层环保监管队伍培训和管理,连续两年印发实施了全市环保系统业务培训方案,将全市环保系统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着重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据统计,“基层能力建设年”开展以来,环保系统共组织培训737人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全市除龙州县环境监察大队外,其余6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持证上岗率均达100%。(唐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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